發布日期:2013-03-01
氙燈試驗箱在試樣投入試驗箱前,應保證設備是在所選定的試驗條件下運轉,在試驗過程中應保持恒定。試樣暴露應達到規定的暴露期。如果需要,可將輻照度測定裝置同時暴露。最好經常變換試樣的位置,以減少任何暴露的局部不均勻性。變換試樣的位置時,應保持試樣初始固定時的取向。 如果需要取出試樣作定期檢查,應注意不要觸摸或破壞試樣表面。檢查后,試樣應按原判放回各自試樣架或試驗箱,保持試驗表面的取向與檢查前一致。
氙燈試驗箱將試樣固定在轉鼓上,位于輻射源中心水平線的上方和下方。為了使每個試樣面盡可能受到均勻的輻射,應以一定次序變換試樣在垂直方向的位置。當試驗時間超過24h時,應每試樣與光源的距離相同,當試驗時間不超過100h時,建議每24h變換試樣位置一次、經有關雙方協商后,也可使用其它變換試驗位置的方法。